2020
关于印发《陕体集团开展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陕西体育集团
陕体集团党发〔2020〕3号
关于印发《陕体集团开展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党支部、各相关企业,集团各部门:
《陕体集团开展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已经集团公司党委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陕西省体育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
2020年5月6日
陕体集团开展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和矿产开发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陕办字〔2020〕7号),按照《省国资委系统关于开展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和矿产开发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陕国资党发〔2020〕61号)工作安排,和陕旅集团党委的具体要求,有效遏制重点领域、关键环节腐败,营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政治生态,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以及省委十三届六次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聚焦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紧盯领导干部滥用职权、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等突出问题,严肃查处权钱交易、利益输送等腐败行为,强化监督制约,深化标本兼治,健全制度机制,提升治理能力,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为陕体集团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组织领导
(一)领导小组
组 长:吴斌 党委书记、执行董事
副组长:高勤银 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曹 波 党委副书记
成 员:杨晓峰 纪委书记
龚 军 副总经理
胡 江 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巩杨洁 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史晓婷 副总经理
主要职责: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省国资委、陕旅集团党委有关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和矿产开发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部署要求,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指导督促;研究决定专项整治整体方案和专项整治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专项整治当中存在的问题,总结评估整治工作成效。
(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任由集团公司纪委书记杨晓峰兼任,成员由集团公司党务工作部、监察审计部、办公室、财务部、企业发展部、项目开发部等部门负责人组成。办公室设在监察审计部。
主要职责:认真落实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有关决定,组织协调集团公司各部门、系统各企业有效推进专项整治工作;起草、上报集团公司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整治情况报告等有关文字材料;督促落实专项整治方案;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收集整理专项整治工作建设清单,督促集团公司各部门健全完善有关制度规范;对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项目进行管理规范,及时发现存在问题;查处集团公司系统发生的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突出问题;负责向上级组织汇报协调有关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整治重点
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本次专项整治重点围绕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开展,以集团公司本部及系统企业中层副职以上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及其他能够影响工程建设的部门负责人为整治重点对象,整治违反党纪党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或者议事规则,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采取指定、授意、暗示、打招呼、批条子等方式,在工程建设中滥用职权、谋取私利,搞权钱交易、利益输送等行为。
1.插手干预工程项目建设决策问题。主要是:提前指定或内定项目承建方;以提前进场或垫资建设造成既定事实等方式预定项目承建方;未经审批、核准或备案实施工程项目建设;违规审批、核准、备案项目或建设方案等行为。
2.插手干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问题。主要是:对应招标的项目不招标,或采取化整为零、假借PPP项目、保密项目等方式规避招标;对应公开招标的实行邀请招标;默许纵容围标、串标;量身定做确定投资人资格,操纵评标、中标结果等行为。
3.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实施问题。主要是:建设企业领导人员违规要求勘察、设计等单位转包、分包工程项目,或指定生产商、供应商、服务商;施工企业领导人员违规转包、分包给特定企业,或指定供应商、服务商等行为。
4.插手干预物资采购、资金安排使用管理问题。主要是:对应该招标的采购事项不招标,采取化整为零等方式规避招标;违规进行物资采购、购买服务;利用物资采购、资金拨付等职权谋取私利;违规大额度追加项目资金等行为。
5.其他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问题。
四、工作安排
专项整治工作为期两年,2020年全面推开并取得重要进展,2021年巩固深化整治成果,形成长效机制。具体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全面深化学习教育(2020年5月10日前完成)
1.组织专题学习。集团公司党委及各企业党组织要开展专题学习,组织领导干部和相关管理人员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认真学习中央、省委、省国资委、陕旅集团党委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决策部署,重点学习相关党纪党规、法律法规,深刻领会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
2.开展警示教育。运用沈浩、郝晓晨等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以案为戒、汲取教训,坚定理想信念,增强纪法敬畏。
3.营造整治氛围。加强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积极运用官网、官微等载体,广泛宣传报道工作进展和取得成效,总结推广经验典型,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第二阶段:全面系统自查自纠(2020年5月29日前完成,不含民主生活会)
1.开展自查。集团公司党委及各企业党组织要组织领导干部和相关管理人员对党的十九大以来个人负责实施的工程领域事项进行全面梳理,逐一查找是否存在违规插手干预问题,写出自查报告并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说明,作出不插手干预的承诺。填写承诺书和自查自纠情况登记表,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向纪检监察机构报备。党的十八大以来发生工程建设领域违纪违法问题的企业,要集中开展廉政风险排查,找准问题症结,堵塞制度漏洞,形成问题清单和岗位风险点列表。
2.纠正问题。对自查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红脸出汗、提醒教育;涉嫌违纪违法的,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问题线索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构处理,并报陕旅集团监察室备案。对积极配合、主动交代问题的,依纪依法从宽处理,对隐瞒不报、避重就轻的,严肃查处、通报曝光。
第三阶段:全面综合治理阶段(2020年9月28日前完成)
1.规范决策程序
按照省国资委印发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和《省属国有监管企业党委会议事规则指引》,细化集团公司党委会及各企业党组织会议“三重一大”决策范围、内容、程序,进一步明确集团公司党委会及各企业党组织会议权责边界。按照《实施办法》修订完善集团公司系统“三重一大”制度及集团公司党委会议事规则,并按照权限报陕旅集团备案。
2.加强制度建设
(1)完善招投标制度。严格按照中、省相关法律法规,修订完善集团公司及各企业招投标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内部招投标监督管理机制,并按照权限报陕旅集团备案。严格执行企业年度投资计划报备制度,将企业工程建设是否进行招投标作为年度投资计划的一项重要审核内容。进一步规范集团公司系统企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防范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做到“应招尽招”,确保所有列入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的项目,纳入平台交易。
(2)建立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记录报告制度。按照省国资委印发的关于严禁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矿产开发领域行为的《若干规定》,建立集团公司系统企业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重大事项登记制度,对违规指定、授意、暗示工程建设事项的,记录在案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定期报送纪检监察机构。建立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黑名单,明确禁限情形、程序、时限,强化联合惩戒。
第四阶段:全面巩固深化成果(2021年12月28日前完成)
1.定期梳理排查
对集团公司及各企业工程建设领域的违法违纪问题线索,定期梳理排查,建立专门台账,及时核查处置,及时移交涉及其他执法部门管辖的问题线索。建立集团公司及各企业问题线索信息月报、问题处置情况季报制度,按照权限定期向陕旅集团监察室报送相关信息,对瞒报、迟报、漏报的,严肃追究责任。
2.加大腐败案件查处力度
紧盯工程建设领域权力集中、资金密集、利益巨大的高风险点位,严肃查处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严重阻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严重损害党的执政根基,成为全面从严治党障碍的腐败案件,有效消减存量、坚决遏制增量。
3.强化对权力运行的有效监督
加快构建组织健全、职责明确、程序完备、运行顺畅的工作体系,确保监督工作高效运转;完善集团公司及各企业法律和相关业务部门对项目建设、产权转让、物资采购、招投标等重点领域的审核把关作用,确保企业决策部署及其执行过程合法合规。结合集团公司及各企业内部巡察工作,开展集团公司及各企业领导人员和相关管理人员违规插手工程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检查,督促落实专项整治工作要求。
五、具体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基层党支部要充分认识工程建设领域腐败易发多发严峻形势,进一步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集团公司系统干部职工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省纪委监委、省国资委党委、陕旅集团党委工作要求上来,规范领导干部用权行为,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推动陕体集团清风正气营造,优化陕体集团改革发展环境,确保专项整治各项任务落地落实。
(二)抓好责任落实。各基层党支部要认真落实专项整治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结合实际制定实施计划。各党支部书记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示范、亲自主抓,班子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专项整治具体工作。监察审计部要发挥职能作用,通过监督推动整改、完善制度,有力推进集团公司系统专项整治工作扎实开展。落实部门要倒排时间、细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实见效。各企业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实行周报告制度,每周五上午10:00前报送至集团公司监察审计部。
(三)建立长效机制。各基层党支部要坚持把解决个性问题和共性问题有机结合起来,解决当前问题与长远问题有机结合起来,抓好专项整治与完成年度稳增长任务目标有机结合起来,注重筑牢制度“笼子”,补齐管理“短板”,堵塞监管漏洞,有针对性地完善制度建设,使各项制度管得住、行得通、有成效,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推进工程建设的良好体制机制,不断巩固和拓展工作成效。
(四)强化监督检查。各基层党支部要充分发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把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有力抓手,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部署,纳入企业年度党建目标责任考核,确保专项整治务实扎实、有力有序推进。建立阶段工作报告制度,全面掌握不同阶段的进展情况,评估整改成效,研究分析问题,及时纠正偏差。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持定期监督指导,防止走过场、流于形式,对在工程建设领域不依法办事、不履职尽责等行为严肃问责。
2020年5月10日17:00前,各党支部要成立工作专班,结合实际制定工作计划,并书面报送集团公司监察审计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一并报送)。
联系人:监察审计部 刘淑园 联系方式:85367736 邮箱:sxtyjt jw@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