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
中共彬县县委
彬县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彬县文体广电局
陕西体育产业集团体育赛事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彬县城投公司
三、竞赛日期及地点:
时间:2017年1月14 日上午13:00
地点:陕西省咸阳市彬县奥体中心
四、比赛项目:
1、男、女半程马拉松
2、男、女5公里健康跑(注:此项组别只限彬县参赛者)
3、比赛路线:
(1)半程马拉松比赛路线
奥体中心东门(起点)—→高速路引线—→敬老院—→河堤路入口东→河堤路—→火石咀千狮桥出口(左拐)—→滨河路—→诗经文化主题公园中心广场—→美食城—→消防大队(左拐)—→交大一附院后院公路—→安居小区东侧十字口(右拐)—→滨河路—→诗经文化主题公园中心广场—→美食城—→义乌商贸城(左拐返回)—→滨河路—→诗经文化主题公园中心广场—→美食城—→体育馆(右拐)—→奥体中心东门(终点)。
5公里健康跑比赛路线
奥体中心东门(起点)—→高速路引线—→敬老院—→河堤路入口东(左拐)—→滨河路(东)—→周源路(左拐)—→消防大队—→体育馆—→奥体中心东门(终点),全程5公里。
五、报名日期及办法:
(一)报名日期:
2016年12月22日-2017年1月10日报满截止。
(二)报名办法:
1、报名启动时间为2016年12月22日,线上时间12月23日00:00,本次比赛接受个人报名和团体报名(团体报名请电话联系)。
2、参加半程马拉松的运动员必须是长期坚持中长跑锻炼的人群。可团体报名,也可个人直接报名。
3、报名半程马拉松可以在赛事官方网站:陕西省体育产业集团官网进行报名,按要求下载报名表并填写发送至指定邮箱,缴纳报名费报名成功。也可以在中国.彬县第三届全国半程马拉松赛组委会及指定现场报名。
4、网络报名:参赛者也可登陆赛事合作网站,赛会通跑步官网www.360paobu.com进行网络报名。
5、组委会现场报名点地址:
(1)陕西体育产业集团体育赛事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丈八东路311号(陕西省跳水馆西门1层赛事公司)。
电话号码:029-62275000 029-62275016
(2)彬县文体广电局
地址:彬县泾河新区文化图书大楼12楼
电话:029-34922923 029-34922023
报名时间法定工作日:8:30-17:30
确实无法到现场报名的参赛者,委托他人报名需有参赛者本人签名的委托书,受委托人应出示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并在委托书上签名。
报名费:
(1)半程马拉松
国内(含港澳台)参赛者:每人报名费RMB:30元(含参赛T恤、跑步背包、参赛号码簿、参赛保险、饮用水、赛后营养包等,含一次性计时芯片)。
(2)5km健康跑(仅限彬县当地选手参加)
六、参赛办法:
1、参加半程马拉松运动员须年满18周岁以上(1998年12月31日前出生),60岁以下坚持长跑锻炼,并经注册医疗机构体格检查,证明身体健康,适宜参加该项比赛的。
2、参加5公里迷你马拉松者必须年满18周岁以上(1998年12月31日前出生)60岁以下。
3、以下疾病患者不宜参加比赛:
(1)先天性心脏病和风湿性心脏病患者;
(2)高血压和脑血管疾病患者;
(3)心肌炎和其它心脏病患者;
(4)冠状动脉病患者和严重心率不齐者;
(5)糖尿病患者;
(6)其他不适合运动的疾病患者;
4、半程马拉松限报1000人、迷你马拉松不限人数;
5、按《报名须知》要求每人必须填写报名表,办理报名手续;
七、竞赛办法
1、采用国际田径联合会最新竞赛规则和中国田径协会竞赛规则;
2、运动员比赛号码由组委会统一编发;
3、参赛运动员必须于2017年1月14日下午13:00到起点按竞赛项目分别进行检录,14:00鸣枪起跑。
4、关门距离和时间(小时)
5、起跑顺序: 按半程马拉松、迷你马拉松先后顺序进行发枪。
6、组委会将对起点、途中、终点进行录像监控,出现以下违反比赛规定的参赛选手将被取消参赛成绩:
(1)虚假年龄报名或报名后由其他人员代跑;
(2)一名运动员同时携带两枚或两枚以上芯片参加比赛;
(3)不按规定的起跑顺序在非报名项目的起跑点起跑;
(4)起点活动中不按规定时间出发抢跑;
(5)关门时间到后不停止比赛退出赛道;
(6)没有沿规定路线跑完各个项目的全程,绕近道或途中插入;
(7)不服从赛事工作人员指挥。
7、组委会为参加半程马拉松比赛的参赛者提供芯片计时服务,参赛者必须统一并正确佩带计时芯片记录成绩,如因参赛者本人未能正确佩带计时芯片导致无法记录成绩,组委会概不负责。本次比赛出发顺序为:首先半程马拉松,随后迷你马拉松(5KM健康跑),发令枪响开始计时,在折返点和终点设有计时感应带,选手在跑步过程中,必须通过所有的地面计时感应带,如缺少任何一个分段点的成绩,将取消该参赛者的全部比赛成绩。
8、有关竞赛的具体要求和安排,详见《参赛运动员须知》(在领取号码布和计时芯片时发给);
八、奖励办法 :
(一)半程马拉松项目:
男子前八名参赛者,分别获得奖金(见下表,单位:元)、奖杯(所有完赛选手)、证书。
女子前八名参赛者,分别获得奖金(见下表,单位:元)、奖杯(所有完赛选手)、证书。
上述奖金将按照中国税法规定,征收20%个人所得税。
(二)健身跑:
男子前三十名参赛者,分别获得奖金(见下表,单位:元)、奖杯、证书。
女子前十名参赛者,分别获得奖金(见下表,单位:元)、奖杯,证书。
上述奖金将按照中国税法规定,征收20%个人所得税。
九、未尽事项,另行通知。本规程以此次发布为准,解释权属“彬城投”杯中国.彬县第三届全国半程马拉松赛组委会。
中国.彬县半程马拉松组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