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千湖全国自行车邀请赛
竞 赛 规 程
一、组织架构:
主办单位:
千阳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
千阳县教育体育局
运营单位:
陕西体育产业集团体育赛事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
千阳县委宣传部 千湖湿地管理处 高崖镇人民政府
千阳县公安局 千阳县交通局 千阳县卫生局
千阳县招商局 千阳县文化广电局 千阳县财政局
陕西信合
- 二、比赛时间、地点、参赛人数:
1、比赛时间:2015年10月1日
2、比赛地点:千湖亲水湾广场—高崖古镇
3、参赛人数:150人左右
- 三、竞赛项目:
山地男子精英组
- 四、参赛资格:
1、所有现役的专业车手(大中华地区包括大陆、港澳台注册车手,其他国家包括UCI级比赛参加车手,参加洲际比赛以及此级别以上的车队队员等),退役车手(指退役连
续未满2年者)不可参加本次比赛。报名时必须如实相报个人参赛信息,如有隐瞒不实者,一经查出取消参赛资格及所获名次(不退还报名费)。
2、年满18周岁,未超过55周岁,长期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健康者;本次赛事对参赛者年龄要求以2015年9月30日为计算截止日。
3、参赛人员须确保身体健康,并经常锻炼,适合自行车运动;高血压、心脏病等不适宜此项运动者,不得报名参加。
4、报名参赛者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报名。
- 五、报名方法:
1、 报名时间:自2015年9月16日——2015年9月29日。
2、报名费:每人80元(含参赛保险、赛事纪念品、参赛号码簿、号码牌、价值20万元参赛保险)。
3、本次比赛参赛人数150人,报满截止,不再接受报名。报名参赛者,可以在赛事官方网站:陕西省体育产业集团官网 (http://www.sxtygroup.com)在线报名,也可以在2015年千湖全国自行车邀请赛组委会指定现场报名。
4、网络报名:参赛者可登陆陕西省体育产业集团官网(http://www.sxtygroup.com),下载竞赛规程和报名表,按要求填写报名表并发送至电子邮箱:stjtty@163.com 通过银行缴纳报名费缴费方式:
公司名称:陕西体育产业集团体育赛事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西安太乙路支行
账号:103627569929
经确认后,方为报名成功。
联系人:申 思
联系电话:029-62275000 029-62275017
5、组委会现场报名点地址:
1)陕西体育产业集团体育赛事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丈八东路311号(陕西省跳水馆西门1层赛事公司)。
电话号码:029-62275000 62275017
2)报名时间法定工作日:8:30——12:00 13:30——17:30
3)确实无法到现场报名的参赛者,委托他人报名需有参赛者本人签名的委托书,受委托人应出示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并在委托书上签名。
- 六、比赛线路:
比赛线路
赛道全程67公里
赛道海拔分区图
- 七、竞赛办法:
1、本次比赛执行中国自行车运动协会审定的《最新自行车竞赛规则》以及为本次比赛所作的其它技术规定。
2、参赛车辆、头盔、装备等自备。比赛必须使用所参赛项目规定的赛车,赛前检录时裁判将对参赛车辆进行检查,检查合格后方可参加比赛。参赛选手和车辆须按规定佩戴大会统一配发的号码簿与车牌,不得裁剪,一经发现,取消比赛成绩。
3、山地组比赛车辆必须为26寸或以上且必须使用1.90英寸以上有齿外胎的、前叉带减振器的山地车。
4、所有参赛车辆在比赛时必须除去可能会导致伤害的非必要配件(如:车锁、车筐、车梯、后货架、附加把、小付把等),不得配有任何非人力传动及助动装置,不得使用玻璃器皿。
5、比赛为大组出发,个人计时制,比赛用时少者优胜。
6、比赛中选手之间不得相互以肢体、物品牵引、不得阻挡,否则取消比赛成绩。
7、比赛中不得有抄近道、不得故意冲撞、排挤、刮蹭他人,比赛冲刺前100米不得走曲线、斜线冲刺或有其他阻挡行为,否则取消比赛成绩。
8、本次山地自行车赛为点对点67公里赛道,采取人工计时的计时方式。
9、未检录、比赛缺席等,自动退出比赛,取消比赛资格(不退还报名费)。
10、对比赛成绩有异议者,需在比赛结束后20分钟内持本人参赛证、身份证,并以书面形式提出仲裁申请,同时交纳申诉费1000元。仲裁委员会将根据比赛录像及相关裁判员记录资料做出最终裁决,不得再次申诉,胜诉者申诉费返还,败诉者申诉费不退。
11、裁判长有权根据当日实际情况采取关门的权利。
八、录取名次及奖励:
1、奖励构成:奖牌、奖金、荣誉证书。
2、奖金总额:人民币6.1万元(税前)。
3、本次比赛录取前30名。
录取名次 | 数量 | 奖 金 | 奖 励 模 式 |
第一名 | 1 | 15000 | 奖金+奖牌+证书 |
第二名 | 1 | 10000 | 奖金+奖牌+证书 |
第三名 | 1 | 8000 | 奖金+奖牌+证书 |
第四名 | 1 | 6000 | 奖金+奖牌+证书 |
第五名 | 1 | 3000 | 奖金+奖牌+证书 |
第六名 | 1 | 2000 | 奖金+奖牌+证书 |
第7-10名 | 4 | 1000 | 奖金+证书 |
第11-20名 | 10 | 800 | 奖金+证书 |
第21-30名 | 10 | 500 | 奖金+证书 |
本次比赛奖金均为税前奖金,由获奖者个人支付相应个人所得税。
九、其它
1、参加者必须清楚、了解、熟知比赛可能存在的风险,这些风险可能来自于参赛者自身或其他人,也可能来自于比赛器材、场地等,并自愿放弃对赛事主办方、承办方、协办方、赞助方及相关所有个人和单位提出针对比赛中发生的任何损失、伤害进行任何索赔、法律诉讼的权利(向组委会签订免责声明书)。
2、参赛运动员必须无条件遵守赛事的各项规定,遵守比赛道德,否则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风险、损失或伤害责任。
3、主办方拥有对本次比赛规定的解释权及裁决权,有权根据情况对规程进行相应更改。
4、如遇天气巨变等不可抗拒因素致使比赛不能举行,由组委会决定比赛是否延期进行或压缩赛程。
十、本次比赛裁判员由大赛组委会及陕西省自行车协会选派。
十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本赛事最终解释权归赛事组委会所有。